截至12月初,南充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共发放项目贷款4.2亿元,按期回收3个项目贷款利息619.85万元。
南充市已列入的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共4个,即高坪区南新路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庆区五里店公租房建设项目、顺庆区南门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嘉陵区畅丰车桥棚户区改造项目。
2012年,南充市被列入全国第二批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项目贷款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审核和资金监控,确保了贷款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
国家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决策,能够帮助更多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使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