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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出台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2013-12-16 14:51  达州市府
  为及时控制和消除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达州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达州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什么是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即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及其它事件,造成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

  《办法》要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工作要遵循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做好预案、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

  科学预案——建立分类储备制度,畅通物资投放网络

  《办法》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场日常监测机构的运行,监督数据的综合评价、预警标准及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通报制度;二是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生活必需品货源组织、投放及销售网络;三是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相关保障工作,如市场监管及人力、资金、交通运输保障等。

  《办法》强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市场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补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分级分类储备制度,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设施、设备等物资储备。同时,完善以大型批发、零售企业为主体的应急设施、设备、生活必需品等物资投放网络,建立健全紧急调运机制,确保运输畅通。

  监测预警——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发布应急信息

  《办法》指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市场异常波动监测预警系统,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

  《办法》明确,发生地震、泥石流、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或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动植物疫情,及泄漏、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市场异常后,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等有关单位要在发现后半小时内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商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办法》同时规定,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发布市场异常波动和应急处置工作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

  应急处置——积极组织调剂货源,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办法》指出,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各地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密切合作,积极组织货源,保持合理的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给,不得以此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发生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等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地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督促流通企业组织货源,通过企业供应链采购、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必需品余缺调剂;组织投放政府储备物资;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依法征用,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发生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等市场异常波动后,各地要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指导有储备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滞销农产品出口。

  《办法》明确指出,要加强监管、严肃追责,对在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中购进、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组织货源等预防控制措施,拒绝服从商务主管部门调遣的单位、个人,根据情节,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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