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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千余公顷工矿废弃地 三年内科学复垦

2015-08-11 15:13  广元市府
  昨日,记者从广元市国土资源局获悉,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下达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将广元市列入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市,这也意味着我市历时两年的试点申报工作获得成功。

  全市情况

  近2000公顷工矿废弃地

  遍布四县三区

  据悉,该试点是将历史遗留的工矿废弃地以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腾出的指标用于工矿发展、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实施该试点项目获得的指标报征土地,既可节约规划指标、年度计划指标和占补平衡指标,还可节约每亩3万元左右的报征费用,对贫困地区意义重大。

  目前,广元符合条件的工矿废弃地达1833宗1998.04公顷,四县三区均有分布,具有单块面积小、数量多的特点,主要分布在中部河谷走廊地区以及国、省道交通沿线。其中,煤矿废弃地共有123宗,面积275.64公顷;非煤矿山废弃地共有327宗,面积为553.36公顷;其他企业废弃地591宗,面积为559.61公顷。

  具体措施

  按土地特点

  分三年科学复垦

  《通知》明确,对《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的11个连片特困地区,在保障县域内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可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挂钩使用。广元市除利州区在外的6个县区均在《纲要》明确的秦巴贫困山区之列,通过项目实施获得的节余指标均可以在省域范围内流转,可通过指标流转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社会组织投资土地复垦,多渠道筹措复垦资金。这也为贫困地区项目实施明确了资金解决渠道。

  根据《通知》,广元市编制了《广元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专项规划(2015—2017年)》,将根据工矿废弃地的损毁程度及复垦难度,按照集中连片、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不同类型工矿废弃地特点采取工程技术措施、生物措施、监测和管护措施进行复垦。其中: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317宗,面积为470.89公顷;2016年工矿废弃地复垦347宗,面积为442.85公顷;2017年工矿废弃地复垦380宗,面积为473.82公顷。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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