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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万亩耕地受污染 法规不完善是主因

2013-12-30 20:08  财讯网

我国耕地质量保护法规不完善是导5千万亩耕地受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首先,作为耕地使用主体的农民缺乏保护耕地质量的主动性。其次,对土壤污染,国家层面也缺乏法规和技术标准,地方标准更是空白。因而,立法刻不容缓。

从整个食物的安全链角度看,在源头加强检测是重中之重。工业污染造成的损失不能由农民承担,而应该由工业排放企业承担。找到责任主体,问题解决起来就比较容易。

此外,解决土壤污染问题,还要制定和严格执行一系列环保法规。《土壤环境保护法》应该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同时明确界定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让环保、农业、国土等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还应与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挂钩,让法律得到真正的贯彻和执行。
 

新闻背景:

3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和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等介绍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数据成果。

记者: 刚才提到有相当数量的耕地受到中等和重度污染,大多不宜耕种。这个相当数量到底是多少?这次调查有没有发现这些受污染的土地还在耕种当中,他们生产的农产品是否已经进入市场,今后对修复这些耕地有什么措施?

王世元: 这个问题提得也很好。关于土地污染问题,环境保护部土壤状况调查结果表明,中重度污染耕地大体在五千万亩左右。我们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环境调查,在区位上,在整个评价上,和他们趋同。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一个是采取措施,这些地方不能再继续耕种。过去出现过镉大米的新闻报道,这些问题已经得到严格制止。下一步,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拿出相当大的资金修复,就是体现今后的发展要科学发展,对人民的生命财产更要负责。下一步为解决土地污染问题,国家每年将拿出几百个亿,启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地下水严重超采综合治理的试点。我们所说的受污染的重点区域,都是过去经济发展比较快、工业比较发达的东中部地区,长三角、珠三角,还有东北老工业基地,还有湖南有一些地方,都是重工业的地方,这些地方要进行修复和治理,也要进一步退耕还林还草,这都需要统一部署。我相信,经过努力,这些治理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新华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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