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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警方被指雇临时工缉私 5人因车祸身亡(2)

2014-02-19 19:45  中国广播网

    工作人员指认后,章年展判断,事故车辆就是钦州市公安局提供给查私人员的日常工作用车,平时停放在当时的公安局办公楼和篮球场之间的空地上,事故发生前,自己曾多次乘坐这辆车执行查私任务。

    章年展:是同一台车,后面装车牌的后尾架是焊过的,还有,座位上还有椅子靠背的后面都写有“97佳美”的,颜色我也认的出,两层漆,我确定的,外面是黑色的,里面是有一点绿色的,这是两层漆的,这台车我认的出来,放在公安局球场旁边那里的就是这台车。

    记者:你做工的时候,有没有开过这辆车出去,坐过这辆车吗?

    章年展:坐过,经常,大多数都是他们出事这台。

    在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黄禄向记者介绍了这辆车的情况:

    黄禄:车架号在公安网上是没有登记的,为了进一步调查,我们跟丰田中国联系,丰田中国给我们的答复是没有这辆车,目前车上五个人全罹难了,现在车牌是假的,车架号是中国查不到的,发动机号也是查不出。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强制要求登记的这些信息来看,线索已经断了,如果家属能给我们提供的话,我们是有义务去查的。

    在黄禄提供的案卷中,记者发现,死者家属曾联名向交警部门提供过5名死者事发当晚驾乘车辆的相关线索。

    记者:这个是什么?

    黄禄:这也是他们家属提出的。

    记者:“这个车是钦州市公安局打非组蔡卓学副支队长交给受害人使用的”(——案卷中的内容)这个信息你们进行了核实吗?

    黄禄:这个不属于我们交通事故调查的范围之内,我们只调查事故成因。

    记者:刚才您不是讲他们给你们提供线索,你们可以去调查车主吗?现在,这个就是他们提供的线索啊,你们有没有去调查?

    黄禄:这个,涉及到其他公安部门的话,做为交警,我们是没有调查权的,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黄天红原本是一名司机,他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在去年七八月间参与过钦州公安局打非组的工作,他们的车是租来的,每次执行任务前,都会从公安局领取警用器材。

    黄天红:当时去的时候,我去打非组那里拿过一个警灯和警牌,停车牌,警灯在追车的时候才挂出来的,挂在车头。

    记者:你们开的车是警车吗?

    黄天红:不是,不是,是租的,是公安局报销的,加油,过路费,租到车的时候,七八点钟左右,就去打非组那里拿警灯,拿停牌。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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