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部门合力。民政、公安联合召开协调会议,建立有效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
建立查询机制。建立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快速查询、寻亲服务和滞留人员身份查询等长效机制,帮助流浪人员及时回归家庭。
完善救助措施。整合资源,完善救助措施,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失踪人员信息系统、DNA数据系统、救助寻亲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强评估通报,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开展照料安置服务。对无法查明身份信息、在站救助时间超过10天的滞留人员采取站内照料、站外托养、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照料安置。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