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 号)和《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川财资产〔2016〕3号)的要求,米易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报经县政府同意后,现正式启动。
此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清查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主要对象。清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账务清理、财产清查、损益认定、资产核实、完善制度等6个内容。预计于2016年7月15日前,全面完成清查工作。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的目的是要全面、准确摸清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紧密结合,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夯实基础;为整合优质国有资产提供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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