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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县成功创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

2016-06-14 16:47  www.panzhihua.gov.cn

  近日,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表彰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及和谐社区示范单位的决定》,正式将米易县命名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县,将攀莲镇河西社区命名为省级和谐社区示范单位。

  近年来,米易县村民自治工作从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选举规范、决策民主、管理有序、监督有效、文明和谐六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完善,同时针对社区建设前期投入大、后期经营管理难等问题,采用招商引资、民办公助的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有效提升了社区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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