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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保障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在行动

2016-12-13 08:11  广安日报

  12月12日,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开展保障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合力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疾,保障春节前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在此次行动中,该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落实欠薪清偿主体责任,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的工作思路,相关部门加快推行农民工工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在具体工作中,我市全面落实业主支付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担保费列入工程造价。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逐步实现信息化实名制管理,并采取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的方式,实行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差异化缴存办法,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我们还加大岁末年初日常排查力度,在元旦春节欠薪案件高发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重点检查。”该负责人介绍说,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工程项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筹措专项资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时,逐步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除按照建筑企业动态管理办法,把相关责任企业列入重点监控企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其资质升级、增项、招投标等进行限制,还可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开曝光。此外,我市还逐步规范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督促收取单位在2016年12月底前返还完毕,并加强对区市县、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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