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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土地增值税查账清算比例逾80%

2017-01-06 12:12  广安市地税局

  2016年,广安市地税局切实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强力推行土地增值税查账清算工作,完成了32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查补税款3240.45万元。其中查账征收26户,占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总户数81.3%,较2015年查账征收比例大幅提升。

  一是强化征管力量,增强“硬实力”。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相关税收法规的培训工作,在现有人员中培养一批既熟悉房地产开发业务流程、又熟悉相关税收政策的税务人员,强化实战“演练”,以实例代替案例,边干边学,达到以干代训的目的。

  二是改进征管手段,实施动态监控。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动态监管。一方面,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纳税人登记、申报管理,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检查,对涉嫌偷逃税的,及时开展稽查;另一方面,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项目成本、收入审核和管理力度,确保建安、土地等开发成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是严格预征管理,施行分类预征。该局将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房地产项目管理、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管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工作。严格分类分率预征,杜绝发生征收率替代预征率情况,坚决纠正不严格执行预征率的行为。

  四是强化清算审核,推行查账征收。组织精干力量开展清算审核工作,建立了“立项、预征、清算、审查”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征管新模式。在查账征收过程中,统一领导机构、统一政策执行,严把操作流程标准、严把审核关口标准、严把争议处理标准、严把结果考核标准,全面推行查账征收。

  五是实施专项检查,提高“遵从度”。对各单位土地增值税清算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察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缴、清算和尾盘管理中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有效促进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水平的提升。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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