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四口劫杀追求者
女子伙同哥哥大嫂男朋友作案受审
本报讯(记者练情情)被告人肖某梅昨日因涉嫌抢劫罪在广州中院受审。她被指控与其他三人合谋抢劫一位追求她的男子姚某,并致姚某死亡。
现年30岁的肖某梅是湖南人,2011年11月24日被刑事拘留。昨日,她来到法庭见到旁听席上的四名亲属,情绪有些失控,哽咽难言。她向法庭提出,不希望亲属旁听案件,只允许姐姐一人旁听。其他三名旁听人员自愿退庭。
检察机关指控, 2005年1月27日晚,被告人肖某梅伙同同案人文某、肖某、罗某(均已判刑)经密谋对被害人姚某实施抢劫。肖某梅偷配了姚某的出租屋钥匙交给同案人,由同案人购买西瓜刀和绳子。等同案人趁机潜入出租屋内后,肖某梅将姚某带回该出租屋时,同案人即采取暴力方法控制住姚某,抢得现金人民币1200元、手机、存折等。在逼问银行存折密码未得逞后,文某持刀割姚某的颈部致其死亡。
肖某梅当庭承认控罪。她向法庭解释,事实上,文某是其男朋友,肖某是其大哥,罗某则是其大嫂。当时,姚某正在追求肖某梅。由于文某、肖某、罗某皆处于失业状态,于是四人合谋,利用肖某梅和姚某的关系,实施入室抢劫。对于姚某的死亡事实,肖某梅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练情情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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