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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可再生能源法》实施情况(图)

2013-06-22 08:46  内蒙古日报

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中)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包头市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机装配测试车间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本报记者 袁永红 摄

  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中)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包头市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机装配测试车间了解生产经营情况。 本报记者 袁永红 摄


  本报包头6月21日电(记者 刘江)6月17日至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区,就《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在呼和浩特听取了自治区相关情况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马瑞文等参加执法检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潘逸阳代表自治区政府向检查组一行汇报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情况。自治区领导呼尔查、李荣禧、梁铁城先后参加汇报会或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包头市,实地考察了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就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开发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包头市与可再生能源制造企业、用户进行座谈,了解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状况,分析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征询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认为,《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内蒙古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尝试,走在全国前列,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张平对我区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内蒙古在国家能源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可再生能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法》的贯彻实施,立足自治区实际,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解决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工作积极主动,措施针对性强,落实力度大。下转第二版

  作者:刘江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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