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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女子骗到了三百多万元

2013-06-22 09:05  姑苏晚报

  本报记者 陆季惠

  谎称缴清购房款有优惠,宣称共同炒卖商铺能获利,苏州一售楼女子竟骗取近20名受害者购房款高达三百多万。近日,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大诈骗案。

  现年26岁的王月是一家商业投资公司的商铺销售人员,看到近几年与房地产相关的产业利润如此之大,王月不禁动起了赚钱的歪脑筋,想发一笔横财。2011年11月,王月利用职务之便开始了她诈骗计划的第一步。王月利用其代理销售某商铺之机,先后联系多名客户,谎称虚构缴清购房款有优惠或共同炒卖商铺能获利等事实,引诱客户上钩。没过多久,徐先生成了上钩的第一条“鱼儿”。徐先生当年10月份在苏州某广场买了一间商铺,总价66万,分两次付了2万元定金,之后由于价格原因想要找王月退房。王月谎称如果通过内部人员购买的方式价格可以优惠到55万,但要先交10万元定金,让徐先生先将钱打到其个人账户,她已经垫付了首款,深信不疑的徐先生立马相信了她。之后的五个月,徐先生先后分六次打了55万元到王月的个人账户上。其间,王月利用之前偷得的公司收据开了两张总值55万元的收据给徐先生。看到钱来得那么容易,王月表现得越来越大胆,紧接着又拉拢客户炒卖商铺赚差价,宣称以她的名义定商铺有很大优惠,如果不赚钱 将定金退还,赚钱就五五分成。有这么一个稳赚不赔的机会,很多胆儿大的客户都纷纷上了钩。从头至尾,那些被骗的客户从来未跟公司财务接触过,而交易中涉及的商铺也是根本不存在的,王月只是利用炒商铺和付清房款有优惠来迷惑被害者。

  就这样,重复的诈骗伎俩屡试不爽。2011年11月至2012年8月期间,王月先后骗取了18名受害者共计320多万元。其间,王月还利用这些原本不属于她的钱买了一辆polo车,而大部分钱都被她用来参与网络赌博。

  本以为这样的环环相扣会天衣无缝,骗来的房款可以去补其他被骗的客户的房款,事情肯定不会败露。可惜,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业主见商铺拿不到,钱又回不来,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惊天大骗局,立马报了警。

  利用工作关系,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王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公民私人财物共计三百二十多万,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虎丘法院经审理后判处被告王月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法官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涉及金钱交易时,市民不能轻信他人,要查清其相关资质和身份,以防上当受骗。(本文感谢虎丘法院汪小丹支持)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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