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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电梯挤18人下坠 损坏公共财物的赔偿

2013-07-16 15:18  互联网整理

13人电梯挤18人下坠

13人电梯挤18人,结果电梯下坠,发生损坏。在公交站,地铁站和电梯前,尤其感觉到中国人真是多。“挤”成了,公共设施和场所处比较流行的词汇。

据悉:在樊城领秀中原写字楼,原本只能乘坐13人的电梯18个人挤入,工作人员喊了半天,没人肯下来。结果,电梯直接从1楼下坠到负一楼,18人全部被困。物业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引导大家排队,但常有人拼命往电梯里挤,造成超载,出现过几次下坠现象。耽误时间事小,一名女子竟被憋昏,万幸没导致坠亡,否则后悔莫及。

损坏公共财物的赔偿

电梯是整座大厦的公用电梯,当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引发电梯损坏仍然实施该行为时,发生的物质损坏,该行为人应当负相应的民事责任。针对财务损坏纠纷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该案中电梯的损坏可以通过自己请人将电梯恢复原状或者赔偿电梯修理的损失等方式解决。但是,有人会问,电梯上那么多人,怎么确定谁是那多出来的五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不止是多出来的五个人应当承担责任,电梯内的18个人应该一起承担责任。

当然,这件事物业可能根本不会要求赔偿,但是即使就这样结束了,我们也应该提醒自己,无论在什么时候,懂得谦让是个很好的品德。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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