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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法院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

2013-07-22 13:1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7月19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全面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教育实践活动第四督导组组长、省政协原副主席赵启中,副组长、省委政研室副主任杨自沿,省农牧厅副厅长田惠源等一行莅临会议指导,赵启中同志作重要讲话。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主持会议,并就扎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动员讲话,提出工作要求。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宁宣读了《省高级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旭、政治部主任罗鹏先,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杜小哲、执行局局长杜春青、副巡视员马旦智及全院干警、离退休党员代表、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干警代表参加动员会。



  董开军院长强调,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是人民法院始终不渝的核心价值追求。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新起点,把司法为民作为一条工作主线,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法保障民生、维护民权,帮助人民群众过上美好幸福的生活;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办案是法官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的看家本领。如果司法不公,就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就是最大的失职。要深刻认识到,司法裁判中百分之一的失误,就是对当事人百分之百的伤害。要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公正,以公正司法促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要通过解决“四风”问题,使大家对司法能力的培养高度重视起来,高度觉悟起来,把让我做变成我要做,扎扎实实下苦功夫,自觉锻造司法能力、提高办案水平;要深刻认识司法作风建设面临的问题及其危害,以整风精神,针对“四风”在司法领域的种种表现,来一次大检查、大诊治、大清除,达到祛歪风、压邪气、倡新风、树正气的效果。



  董开军院长要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抓住三个重要环节,力戒形式主义,做到“不虚”;解决突出问题,做到“不空”;牢牢把握主旨,做到“不偏”。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领导责任,务求取得实效终;要始终坚持总要求,突出抓好理论学习,深刻查摆存在问题。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司法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按照最高法院加强司法作风制度建设专项检查的要求,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抓住重点问题、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逐项落实。把制度建设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使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能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汇聚起人民法院推动法治青海、平安青海建设的强大力量。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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