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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7亿集资诈骗案始末

2013-08-10 20:46  华夏时报  

    内蒙古27亿集资诈骗案始末

    图娅串通多家银行“内鬼”非法转移18亿存款

    作者:陈锋来源:华夏时报发布时间:2013-08-0923:01关注本报:摘要:经过5天的连续开庭,全国罕见的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利用银行平台进行集资诈骗27亿元的图娅案8月7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审理。本报记者陈锋呼和浩特报道

    经过5天的连续开庭,全国罕见的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利用银行平台进行集资诈骗27亿元的图娅(也称图雅)案8月7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审理。知情人士分析指出,鉴于这起集资诈骗案受害人数众多、绝大多数资金无法收回,以及对金融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极大危害,图娅等3名涉案主犯或被判处死刑。

    “图娅案与吴英案有明显的区别,一是其集资诈骗的资金并未用于实业或投资,绝大多数被用于挥霍或去向不明;二是相关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正常的储户存款,影响极其恶劣。”内蒙古一位公安系统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案犯罪手法全国独有。

    本报从有关渠道获悉,多家银行涉及这起在当地影响广泛的集资诈骗案,十多名银行机构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起诉。由此,包括某国有银行内蒙古分行、包头商业银行、另一国有银行内蒙古分行在内的多家银行,或因监管失责而被数百个储户起诉索赔,后者手中持有的有效存折上,有18亿元存款无法取出或使用。

    罕见集资诈骗案开庭

    一位参加了庭审的内蒙古官方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开庭时间跨越两周的图娅集资诈骗案于7日结束第一次庭审,庭审没有允许媒体记者参加。

    据透露,此案由上级机关指定兴安盟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但案件审理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知情人士称,此案最初由赛罕区公安机关侦办,在中央领导批示下,后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直接办理。

    本报了解到的案情是,图娅等3人作为集资诈骗案主犯,从2005年开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至2011年7月20日案发为止,公安机关查明,图娅案涉案金额为27亿余元。

    “公安机关在侦办此案时,将案件起始日定为2008年底。事实上,图娅等人从2005年即已开始进行集资活动,如果溯及到最初,涉案金额或更多。”上述公安系统人士对记者表示。

    一位旁听了庭审的政府工作人员表示,虽然目前公安机关冻结的资产只有1800余万元,绝大多数资金去向不明,但图娅在庭审上仍表示,如果不被公安机关抓获,她有能力归还相关欠款。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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