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 人民法院《关于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8月9日下午下班时,广安区法院督察组采取突击督察的方式,对全院警车归库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通过督察发现,除2辆警车未按时归库外,其余警车都能按照本院《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归库停放。督察组随即进行了核查,经查实1辆警车确系车辆故障,正在维修站维修,无法按时归库;另1辆警车在下午庭审结束将刑事被告人胡某送回到看守所后正在返回法院的路上,督察组及时督促车辆驾驶人员将车辆归库存放。
广安区法院开展对警车的专项督察活动,进一步强化警车管理,防止了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广安区法院 杨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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