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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杀人判死缓 赔偿受害人家属近100万元

2013-10-30 17:33  人民网


 李才坤在庭审现场。

    原标题:警察设局杀人一审被判死缓 李才坤当庭表示上诉  来源:人民网 

    2012年7月1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制造了一起假劫案,将“劫匪”班某陆一枪毙命。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才坤故意杀人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才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李才坤当庭表示上诉。

 昨日上午,大批媒体赶到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庭外。李才坤的父亲坐在旁听席时情绪较为稳定,他告诉记者,已经对受害人家属共赔偿了近100万元,他们自己家出了十多万,其余的是派出所出的,并且受害人家属已经出具了对李才坤的谅解书。

 李才坤被押入法庭时,不停地回头向旁听席张望,寻找父亲和其他家属的身影。在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后,其仍然频频回头,虽经法警多次提醒,李才坤仍然我行我素。两名法警不得不用力将其摁回面对法庭的方向,李才坤遂开始反抗,用手臂顶撞两名法警,最终不得不由四名法警一同制止李才坤的反抗。由于李才坤辩护人多次提出李才坤可能存在精神疾病,要求重新鉴定,法院认为,深圳市康宁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深康鉴定所[2013]司鉴字第1003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委托及鉴定程序合法,鉴定结论合法有效,应予以采信,结合李才坤案发当时的表现及接受审判的能力,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对其重新进行精神疾病鉴定。辩护人提出李才坤可能患有间歇性精神病,请求重新进行精神病鉴定的意见不予采纳。

 【案情回顾】因被害人谩骂民警起杀机被告人李才坤,男,生于1984年12月11日,捕前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民警。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7月1日凌晨1时20分,被害人班某陆与其老乡班某影因涉嫌报假案被带到龙新派出所调查,由被告人李才坤对被害人班某陆及其老乡班某影进行审查。经审查,班某影构成谎报案情,于2012年7月1日因谎报案情被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被害人班某陆未参与谎报案情,在龙新派出所候问室等候处理。李才坤在审查班某陆时,认为被害人班某陆气焰嚣张,侮辱谩骂民警,并向警方“叫板”,且此人全身多处刺有文身,有犯罪前科,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就产生了制造一起假持刀抢劫案件将班某陆开枪击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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