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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仍开房惨遭前夫数落 女子一时想不开就杀人(2)

2015-10-10 19:58  股城网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为泄私愤,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周某故意杀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且其故意杀人的犯罪意图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是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犯罪行为还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还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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