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学生掏鸟窝被判10年 这么严重究竟是啥鸟这么宝贵?
1994年出生的小闫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他和朋友将村外树林里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来又掏了4只。然而因为这16只鸟,让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
2014年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在饲养这12只鸟的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7月27日,两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次日,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逮捕。去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权威部门鉴定,原来他们掏的鸟是燕隼,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1月30日,据小闫的家人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网友们看后也是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不管如何,感觉判的有点重了。起码是国家对鸟类宣传力度小。要是猎杀买卖老虎,人人都知道犯法,而且很重。”更有网友调侃道“以后我打蚊子也要谨慎点了,万一打到国家濒危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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