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佛教规定长得丑不能当和尚 盘点当和尚的要求(2)
2015-12-07 18:52 川北在线整理
古代出家有很多详细的要求,以下仅列举最常见的十条。
1.非是太老或太小,生活能够自理。
太老者,过七十,若减七十,不堪造事,卧起须人。若过七十,能有所作,是亦不听。年满七十,康健能修习诸业,听与出家。若太老,不应与出家。若已出家者,不应驱出。若度出家受具,越毗尼。(《僧祗》)
2.具丈夫身,有坚强意志,能吃苦耐劳。
欲新出家者,先说苦事:谓一食、一住、一眠、少饮食、多学问,言能不?答:可者。方得受之。(《僧祗》)
3.父母允许。
若有来求出家者,应先问父母许已,方与出家。若不先问与出家者,得越法罪。(《出家》)
4.没有犯边罪。
曾受佛戒已(含白衣五戒八戒在内),于淫杀盗妄四重戒中,随犯一戒,即漂弃佛海边外,故名边罪。
5.出家的动机纯正(非是贼心入道)。
为衣食利养混入僧团,盗听大僧说戒、羯磨、同僧法事,受人恭敬利养礼拜,名为贼住。
6.志性坚定,信仰明确。
曾为外道来受具戒,后复入外道,今又重来出家受戒,此人志性不定,名为破内外道。非佛法器,佛不许度。
7.没有债务在身(非负债人)。
有负债人逃避债主而出家,乞食为财主捉;财主嗔恚言,沙门释子尽是负债人。不得度负债人出家。(《四分》)
8.不是承担社会重任的官职人员(非官人)。
不应度大臣出家,见来求请应须诘问,汝非王臣不,若不诘问与出家者,越法。若外国人来,无人委识,应与出家。(《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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