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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尸嫌犯与尸体假装情侣 不佳将无辜少女掐死(2)

2016-04-06 16:57  苏北网
 
  唐灼龙女朋友郭欣欣,在广州大学城内的某大学小卖部上班.为了见面方便,唐灼龙于2015年6月20日,在附近租了一间房,也搬到大学城居住.
 
  因广州大学城风景优美,唐灼龙时常会到处走走看看.2015年6月24日,唐灼龙感到心情烦躁,在喝了一瓶“二锅头”后,决定到广州大学城附近走走,并在自行车馆西南侧通道附遇到了在藤椅上看书的小许.
 
  据起诉书指控,当时小许正背对着唐灼龙,坐在藤椅上看电子书.唐灼龙悄悄走到其背后,站了一会见小许并未发现自己.于是趁其不备,突然双手掐住小许的脖子.渐渐地,小许不再反抗,唐灼龙发现此时已将对方杀死.整个过程只有短短的三四分钟,一个少女就此告别人世.
 
  为了防止他人发现小许已死,唐灼龙将小许的头放在自己肩上,让外人看来是一对情侣在相互依偎.同时唐灼龙还将小许的包打开,翻看包内的物品.
 
  随后,唐灼龙将被小许的尸体搬进大学城自行车馆东门男厕所隔间,对被害人尸体进行猥亵.走时还不忘取走包内现金300元、三星牌移动电话1部及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将背包、雨伞、眼镜等物品丢弃在附近的垃圾桶内.
 
  唐灼龙在厕所呆了十多分钟后,步行离开并回到出租屋,用剪刀把被害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剪碎,扔在垃圾桶.卖掉手机并把钱一直保留到被抓.
 
  据起诉书显示,公诉机关对唐灼龙的指控共有两项,分别是:故意杀人罪、猥亵尸体罪.
 
  检察院认为,唐灼龙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人并侮辱被害人尸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30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第一款规定,应当数罪并罚.
 
  ●特写带着遗照参加庭审希望女儿“看”到审判
 
  在开庭中,小许的父母将女儿的遗照拿出来,捧在胸前,让女儿也“参加”了案件的审理.
 
  许妈妈告诉记者:“是我把女儿带来的,我希望她能‘看’到害死她的人正在接受法律的审判.”
 
  许父在开庭后告诉记者,他了解到,办案机关曾数次对唐灼龙进行精神鉴定,结果显示为正常.他说,“他良心这么坏,应该杀人偿命”,希望唐灼龙早日受到法律制裁,对女儿也算是一个交代.民事索赔方面,许先生表示下一步再考虑.
 
  ●案情嫌疑人口供三变曾称与死者是情侣
 
  记者了解到,唐灼龙口供多变,曾出现过三个版本:一唐灼龙最早时供述,6月24日下午3时许,其因网购退货并被给了差评,心生愤懑,非常不爽,于是独自一人在广州大学城溜达,走到了中心湖.当时中心湖除了许某某坐在椅子上外,四处无人,唐灼龙便把气撒到了许某某身上.当时,他悄悄走到许某某身后,二话不说,就狠狠掐住其脖子,许某某在挣扎中停止了呼吸.
 
  7月20日,唐灼龙又作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供述.唐灼龙称,他与小许是男女朋友关系,案发前许某某向他表示要分手,让他不要再继续纠缠,他怀疑许某某另结新欢,于是起了杀心,在自行车馆二楼平台杀害了许某某.
 
  对于唐灼龙所称的“男女朋友”一说,小许的父亲专门做过一次笔录,证明女儿并没有谈恋爱,这次也是头一次来广州,根本不可能认识唐灼龙.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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