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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证遇阻!首例男同婚姻维权案被驳 14岁宣告出柜

2016-04-13 20:42  川北在线整理
  原标题:领证遇阻!首例男同婚姻维权案被驳 14岁宣告出柜
 
  2015年6月23日,长沙同性恋者孙文麟和其男友前往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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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文麟(右)和男友。

  工作人员何建斌解释《婚姻法》第二条说,“一夫一妻”就是指一男一女。

  而孙文麟认为“一夫一妻”是针对多妻制或者多夫制而言,“一夫一妻”与“一男一女”是两回事儿。

  领证遇阻后,当年12月16日,孙文麟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此案被舆论称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深读”4月13日获悉,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结婚登记只能是男女,而不适用于同性。

  26岁的孙文麟目前在某媒体担任编辑,4月13日,他接受“深读”专访称,对败诉结果很失望,但是看到有很多人来支持自己,很欣慰,会继续上诉,“婚姻权对我也是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是同性恋就被剥夺。”

  代理此案的律师石伏龙称,目前法律对于同性婚姻属于真空,此案让人们开始关注到同性恋的婚姻需求,以及其他民事权利如继承、收养等。

  假如伴侣生病做手术 我们都不能签字

  深读:为什么要和男友登记结婚?

  孙文麟:前提是我和我男友彼此相爱,有共同的生活目标,想互扶持,结婚是必然的。现在我们国家采取的是登记制婚姻,我们当然也不例外。

  如果我的伴侣生病要做手术,我们在医院都不能签字,人生老病死总是要面对的,如果发生什么情况,不是配偶你就什么都做不了。

  比如在长沙,你要是单身,就领不到购房补贴。如果你结婚了,每个家庭就可以领到15万购房补贴。

  包括以后房子的继承问题。但是我们现在没有买房子,自己在外边租房子。

  长沙芙蓉区法院4月13日开庭审理此案,百余人旁听

  深读:男友父母是什么态度?

  孙文麟:我们都见过双方父母,但是我们不用办喜酒。他的父母是支持的,也谈不上喜欢我,他爸爸妈妈也不怎么讲话,但是对我们两个在一起属于一种默认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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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读: 有没有考虑过无法登记?

  孙文麟:我们去之前就考虑过可能会被拒绝,所以去之前我专门做了很多准备,带了婚姻法文件、宪法文件。除了准备文件,我还准备了一面锦旗,本来打算如果他们给我登记的话,我就把这面锦旗送给他们。

  民政局和我都拿着《婚姻法》,但是我们却有不同的理解,民政局认为“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但《婚姻法》的原文并不是“一男一女”,而是“一夫一妻”,在我的理解,这个“一夫一妻”并不是指要一男一女的异性恋才能结婚。

  婚姻登记处没有法律解释权,也没有行政审核权,结婚是公民本来就有的权利,它只要发证就可以了。

  我们沟通了一个多小时,但是跟他们说不通,我们只好离开了民政局。我希望能够结婚,这是我人生的计划。

  我们把民政局告到法院,没想到被驳回。法院认为,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婚姻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结婚的主体是指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双方。我们二人均是男性,申请结婚登记不符合规定。

[责任编辑:沫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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