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持续开展环境监管。对原常隆地块、常外及周边地区空气、土壤、地下水,开展全面不间断监测,及时发布监测结果。一旦发现异常状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处置工作。同时,抓紧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控制性修复工程,确保施工科学合理、规范有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加快原常隆地块生态绿化工程建设。对全市化工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布调查进展和相关信息,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彻查常外事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得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严肃处理。目前,就发现的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
常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2016年4月25日
[责任编辑:毛青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