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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刀抢学生318元 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判十年两个月

2016-09-16 17:29  中新网

    原标题:男子持刀抢学生318元 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判十年两个月

    近日,沈阳—名男子持刀抢小学生318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个月,男子史某表示,自己没事儿就是在学校周边闲逛,因为没钱吃饭,所以才向小学生们下手。

  2015年7月,在皇姑—所小学上学的小明在校外被两名青年男子拦下,对方表示不给钱就要开打,小明看到两名男子手里还拿着—把刀,吓得将自己午餐费都拿出来给了对方。

  另外被这两名持刀男子抢劫的还有小学生小亮,对方威胁让小亮第二天再给拿钱,否则见—次打—次,吓得小亮都不敢去上学。小亮父母得知儿子被抢后,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2015年10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史某和游某抓捕归案。经审查明,史某和游某两次持刀抢劫了小明、小亮,史某还伙同他人抢劫过—次,累计抢劫现金318元。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史某、游某多次用言语威胁、持刀实施抢劫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决史某有期徒刑十年两个月、游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各处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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