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成都地铁禁吃东西 随地就餐的吃货要注意了(2)

2017-03-30 12:09  人民网

  除此之外,禁止目录里还提到,禁止“导盲犬之外的其他动物”进站乘车。也就是说,导盲犬是允许进站的唯一动物,条件要求是“携带具有导盲犬证、动物健康免疫证明的导盲犬”。

  特殊人群乘车有啥优待?

  携带婴幼儿有专座

  设施应满足老年人需要

  《条例》要求“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

  《条例》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这当中就包括“在列车内设置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

  3月29日下午,市民唐女士带着7个月大的女儿从地铁1号线华西坝站上车后,座无虚席的车厢内,一度没有任何人起身为她让座,“站了几分钟后,一个快要下车的阿姨给我让了座。”这让唐女士感到很沮丧,“过去怀孕时坐车,也很少有人让座,明明贴着老弱病残孕专座的提示,可有的人就是不自觉。”

  对此,市民况小斌也有自己的看法,“乘客专座应该更醒目,这样才能提醒乘客。很多乘客根本不知道自己坐在专座上。”

  如今,《条例》不仅把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的要求再次明确,并新增“携带婴幼儿的乘客专座”。

  《条例》还新增更多人文关怀的规定,如规定“城市轨道交通车站通行设施的设计与建设应当满足老年人、残疾人通行的需要。”

  恶意逃票怎么办?

  超程乘车不属逃票

  恶意逃票最高罚200元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乘客车票违规责任的界定与处罚。

  根据此前的立法听证会结果,《条例》认定超程乘车不属于逃票行为,规定补足超程部分的票款即可。同时,乘客无票乘车的(包括持无效票乘车的)也被划分在逃票之外,认为没有主观恶意性,因此规定这类情况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不设处罚措施。

  但是,冒用他人乘车证件乘车、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因“逃票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大,除了按照前述规定承担补足票款的民事责任外,还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时尚 观点 科技 养花 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