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玩漂流瓶收神秘物 网友寄来的却是“货到付款”
诡异: 玩微信“漂流瓶”得礼物
网友寄来的却是“货到付款”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竹西北苑的刘先生玩微信“漂流瓶”,让他体验了一把从希望到失望的过程。
“前两天的一个夜里,我‘捡到’了一个漂流瓶,打开之后,上面写着,‘我最近失恋了,很伤心,之前买的礼物也送不出去了,如果你想要,我就寄给你’。”
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他留下了地址和联系方式 ,很快他收到了回复,对方表示:她会按地址寄出这份“神秘”的礼物,让刘先生收到后告知一下。1月16日,刘先生接到快递的电话,对方还真把东西寄过来了。但没想到的是,快递员钱先生表示,这是一件“货到付款” 的商品,只有刘先生付费才能收货。
钱先生透露,对方寄来的是一个钱包,需要支付35元才能收货。
真相: 网店随机派送
泄露个人信息易“被消费”
钱先生坦言,刘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虽然他送快递仅一年时间,就已经遇见了好多起。
“这是商家想出的一种新型推销方式,只要你在网上泄露了个人信息,他们就会随机派送商品,采取货到付款的形式,让消费者有些措手不及。 ”
面对这类快件,他一般会提前告知收货人商品性质,属于货到付款。
当收货人犹豫是否要付费收货时,他都会提醒一句,也可以拒收。经手送出去的这类商品,有钱包、银手镯、化妆品试用装等,价格从十几元到三十几元不等。
快递员钱先生: 我上个月才送出去一个化妆品试用装,净含量只有一点点,品质也不详,不过价格只有14元,市民考虑到价格便宜,还真付钱收货了。
最后提醒大家,面对“货到付款”商品,如果不想花钱收货,可以拒收。
提醒: 低价商品“包装”营销
质量难保证,收货要三思
市民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收到“货到付款”的商品,是否属于“被强制消费”呢?
扬州市价格举报中心主任顾应春表示,截至目前,他们还未接到过类似的投诉,不过从刘先生的遭遇来看,发货人打出“亲情牌”,并未告知这份“礼物”还需要费用。
参照价格法来看,已经违反了明码标价的规定。
顾应春: 不过是否接收这份商品,决定权还是在市民手中,货到付款的商品很多,市民需要谨慎考虑,不要贪小便宜而后悔。换一个角度来看,之所以市民会收到突如其来的“货到付款”商品,根源在于市民泄露了个人信息, 而给部分微商、电商钻了空子,将低价商品经过包装后进行推销。
货到付款的骗局,其实早有案例↓↓↓
据海珠警方表示: 事主小杨是在用手机上网时被自动弹出的“低价限量抢购苹果手机”网页广告吸引,而后按照网页和“客服”提示,货到付款支付1790元购买了一部苹果7plus 128G版手机。结果收到的却是一部罩了个苹果手机外壳、安卓操作系统的拼装假冒品牌手机。
经审讯,李某梅等犯罪嫌疑人对其实施诈骗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警方初步查证,该团伙自2016年底以来,已售出假冒品牌手机1200余部,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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