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交通广播1月15日消息,2018年5月23日,在一列北京开往天津的动车上,因男子李某霸座,并且态度恶劣,同车乘客,男子刘某便“见义勇为”地冲上前动手教训了李某。
近日,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罚6万元人民币。
事发时,被告刘某,北京某公司的高级软件工程师,正乘坐动车回天津。
途中乘客李某买了二等无座票,却非要坐在一等座上拒不离开,不服从列车员管理,并为此争论不休。
尽管李某的行为影响了公共秩序,但此类事件理应当交由铁路或公安部门处理。
被告刘某的打人行为不仅让他付出了6万多的医疗费,还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法庭宣判犯故意伤害罪,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判决后,刘某告诉自己,这 是一场最生动的法治课,今后 不会再如此冲动了。
审判长李海龙表示,被告人认为其他人不文明,就用暴力的方式以暴制暴,触及法律,得到了法律否定性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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