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宜昌三峡公证处因为一个特殊的咨询犯了难,一名女子希望能将自己的遗产留给两条爱犬。虽说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但这样的请求还是令工作人员无从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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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民赵女士今年58岁,父母去世多年又没有兄弟姐妹的她,长久以来都在单身的独居状态中度过。赵女士家里养了一条泰迪和一条拉布拉多,平日里和它们相依为命。在赵女士退休后,这两条5岁多的狗,更是她的精神寄托。
最近一段时间,赵女士自觉身体的健康状况不太好,想到自己走后两条爱犬没有了主人的陪伴,赵女士决定立下遗嘱,为爱犬们留下一笔钱。赵女士在宜昌中心城区有一间60几平方米的住宅,市价在60万左右。她的打算是,在自己去世之后,委托人家把这套房子卖了,卖房所得的钱就留给两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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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人主体是人而非动物,赵女士的心愿恐怕要落空。三峡公证处主任对赵女士的想法表示了理解,但又因为确实无法可依而爱莫能助。
这件事被报道后,有不少网友表示西方的一些国家里,有动植物可以接受遗产的情况。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殷书国律师解释,这是法律体系不同所致。他也为赵女士提供了一个新的参考思路,为狗赠遗产属于民事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赵女士可以绕个弯子,借有法人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财产的赠与管理使用,曲线达成自己的意愿。殷律师也表示,这样的方法,未必有人愿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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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为狗留遗产,这件事也在网友间引发了讨论。有人感慨于人狗情深,有人从中看出了一丝孤独,也有人对赵女士的想法嗤之以鼻。但在赵女士的心中,爱犬对她的意义难以言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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