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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景点骑马摔断11颗牙 谁该为意外负责?

2023-01-10 16:33  法诠网
  原标题:女子在景点骑马摔断11颗牙 谁该为意外负责?
 
  当今社会,由于都市环境的影响,在一些景区或者是马场驰骋成为了一些年轻人愿意体验的项目。而一些马场因为管理或者马匹约束性的原因,多少会造成一些损失。
 
  据记者了解,当事人(郝丽)在某马场骑马,本是一次很开心的体验,而郝丽骑的马却突然往前冲,而此时,郝丽身边还是有教练陪护的情况下。当事人郝丽因为没有骑马的经验,一些相关的要领没有掌握,而导致摔下马,更可悲的是,郝丽当即便摔掉了11颗牙齿,损伤严重!
 
  随即马场相关人员便把当事人郝丽送到了医院,相关医院第一时间做出诊断:郝丽面部损伤、牙折断,下颌骨骨折,下颌牙槽骨缺失。经鉴定,郝丽共缺失11枚牙齿,构成十级伤残。该事件给了年轻人一个忠告,无论任何文娱体验,安全保障是第一位,而该事件也到了起诉的地步,本来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结局如此不免让人生叹。
 
  最终宣判,马场赔偿当事人误工费、伤残费等一系列费用达31万元。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民法典》第1176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案中郝丽并不是因其他骑马人员的行为受伤,因此不适用《民法典》中第1176条第一款规定。《民法典》第1176条第二款规定: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1198条至第1201条的规定。即使在适用自甘风险规则的领域,也不能排除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法诠网相关律师提醒:《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编辑:沫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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