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奇葩的案件:一女子因出轨被判离婚,离婚后又想复婚,不曾想在复婚考察期内,又再次的出轨,前夫愤怒难以,将其告上法庭。
2015年,家住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的易先生和张女士经过几年的恋爱后,商议着组建正式的家庭,并且在8月份,双方正式领证结婚。
两人的婚后生活也比较和睦,感情也一直很融洽。2017年,夫妻二人也迎来了自己的女儿。
然而,女儿的到来,给夫妻二人带来新生命喜悦的同时,也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问题。女儿降临之后,张女士在家照顾孩子,或许是厌倦了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平淡,张女士的心躁动了起来,开始追求婚外情。
但是哪有不透风的墙,张女士的婚内出轨行为被易先生发现了,在张女士的保证和处于孩子成长方面的考虑,易先生选择了原谅张女士。然而张女士随后仍然多次出轨。
2021年,7月,易先生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贵州省贵阳市息烽法院判决两人离婚,同时孩子的抚养权归易先生所有。
离了婚之后,张女士也会去前夫易先生家中看望自己的女儿。一次两次,每次看到女儿,张女士的心也都会揪一下。久而久之,张女士也渐渐对之前自己的行为产生了后悔。
时间来到了2023年,易先生对张女士这段时间的表现也是比较认可的,两人经过商议,决定复婚,并且约定在3月份办理结婚证。
然而,事情的转折来的太快了,还没等到2月份,易先生竟然又发现了张女士的出轨行为!
这一切让易先生太气愤了,易先生又一次的将前妻张女士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前妻返还复婚考察期他转给她的所有钱款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息烽县人民法院接收这个案件之后,考虑到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复婚考察期是双方约定的一个观察期,如果只是单纯了结案件,可能会加深双方原有矛盾,于是对二人进行调解。
在法院调解室,易先生和张女士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易先生撤销诉讼,张女士退还易先生复婚考察期内的12000元,双方也 继续承担起作为父母的职责,正确处理好两人的关系,为女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结合,在婚姻关系中,保持对伴侣的忠诚是夫妻双方都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离婚之后,后悔的是张女士,提出复婚的也是张女士。在第一次婚姻关系中,张女士因为出轨的问题,导致婚姻的破败。再次提出复婚,就要对自身的行为做出改正。
易先生也给了张女士第二次机会,但是张女士做的是什么事情呢?没有真心实意的悔过和再续前缘的决心,何必再去打搅易先生和女儿的生活呢?
婚姻不是儿戏,婚姻是责任和担当,把结婚、复婚当做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真的是害人害己。也幸亏易先生脾气好,不然就又是一场悲剧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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