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某音乐节上,商户将一元的矿泉水分装后卖出十元一杯的价格,由于音乐节不允许观众带水入内,不少人正在排队购买。相关视频曝光后,引发网友热议,天津市监局表示会把情况反馈给相关科室,介入进行调查。
盛夏时节,各地音乐节火热开办。事实上,类似音乐节等演出、赛事观赛场所,一般都规定不让观众带水进入,观众入场时必须将携带的食物、饮品丢弃才能进入场馆。
如此规定,是否合法?一元矿泉水换杯卖十元,是否侵犯观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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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规定,是否合法?
大型体育、文娱等活动场地或场馆内,禁止观众携带违禁物品、食品饮料等物品主要因为公共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两方面的需求,以避免出现安全事故、群体事件等,威胁场馆安全和秩序。此类操作有法可依,有惯例可循,不违法。
一元矿泉水换杯卖十元,是否侵犯观众权益?
音乐节摊位卖水的定价行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当依照价格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本次事件中,经营者应当依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定价,而该价格是否违法,有待查明经营者当时场景下的经营成本和供求状况,卖水是否还包含座位等相关服务项目后再行判断。但是,如果利用音乐节活动场地相对封闭,供应商范围限定的特殊优势,将大众基本需求的商品定价过高,则有可能侵害消费者以合理价格购买商品的权利,违反经营者公平交易义务。
从该经营者经营行为角度看来,现场拆包换杯加价的形式,还可能存在违反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的情形。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明码标价义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等标价方式;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一货一签、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凡产地不同、规格不同、等级不同、材质不同、花色不同、包装不同、商标不同等情况,均须一货一签。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人民币金额;商品标价签应包括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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