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图自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官网
官网显示,山东申冠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品牌:申通)未提前与用户联系,擅自将快件放至驿站,上述行为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11月6日,济南市邮政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
据了解,今年3月1日起,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11月21日,红星资本局联系了几家快递公司。其中,韵达快递客服表示,业务员在投递之前必须打电话,如需送货上门可以在地址后面备注需求;圆通快递客服称,放在驿站之前需征得用户同意,用户可在业务员打电话时说明送货上门需求;中通快递客服表示,若快递员未打电话就将快递放在驿站,用户可投诉,用户可在小程序设置收货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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