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广州近400社团政社不分 民间社会组织仅200家(2)

2012-12-17 14:19  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市民政局在市政协常委会上称,自2010年以来,市民政局共撤销社会组织32个,取缔非法社会组织1个,现正对38个社会组织立案撤销。而且还在开展社会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检查发现社会组织“小金库”及违规违纪金额逾800万元。

  市民政局称,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仍然偏弱,无专职工作人员、无专门场所、无保障经费的“三无”社会组织仍然较多。市级社会组织中无专职工作人员的占29%,全市性行业协会有专职工作人员3人以上的只占55%。

  建议

  向“小政府大社会”转变

  《送审稿》列举,目前政府尚没有建立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的规范程序和监督机制及评估机制,除了少量行业协会、各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外,大多数组织没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机会。由于触及既得利益格局的调整,实现社会组织民间化、自治化目标,困难重重。一些部门上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还存在“避重就轻”、“边减边加”现象,一些部门仍将社会组织变成延伸部门利益的工具。一些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具有“定额”、“定向”的特点,不少部门对哪些职能该转不明确。

  《送审稿》建议,政府应该利用广州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移政府职能步伐,向“小政府大社会”改变。

  培育外来工服务组织

  广州现有700多万来穗人员,出现地缘聚集、业缘聚焦现象,产生不少同乡组织。

  市社工委在市政协常委会上建议,政府要积极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此举有利于引导异地务工人员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促进异地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整合,形成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目前,市社工委会同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起草了《关于培育发展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组织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依托异地务工人员流出地和流入地党团组织,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协会;依托各地在穗的综合性商会成立非特定来源地的异地务工人员互助组织。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