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妥善调解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2013-08-01 12:37  本站原创
    近日,四川省武胜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妥善调解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左某、杨某因其女儿淹死在其房屋旁边的便民池内,左某、杨某认为该便民池是1994年某局出资修建的,而且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负有管理责任。一纸状书将县某局、乡人民政府、该村村民委员会诉讼至武胜县人民法院。

    武胜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干警在接到该案后,通过庭前了解案情,发现原告左某的哥哥因其儿子于数年前死亡,患上了精神病,原告家庭经济压力非常大。为了及时处理该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民一庭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第一次调解时,双方的分歧很大,并且原告方情绪激动,民一庭及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的分歧仍然较大。为了及时化解矛盾,切实做到为民司法,庭审后,民一庭庭长王昌书、副庭长金永红多次到县某局和乡人民政府做调解工作。经过不断的努力,县某局、乡人民政府同意鉴于原告家庭经济困难,给予经济补偿2万元,同时许诺,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原告家庭最大的帮助。原告方欣然接受了该补偿款,此案了结。

    武胜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服务群众作表率、构建和谐当先锋”活动精神,始终坚持把为民司法的要求融入办案各个环节,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亲和力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武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张明涛  石芳  武胜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毛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时尚 宠物 观点 科技 IT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