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莆田消防出台15条规定 规范新兵下队管理工作   

2014-01-15 14:16  东南网
     近日,莆田市消防支队结合新时期新兵特点,制定出台了《莆田市消防支队新兵管理教育15条规定》,全面规范新兵下队管理教育训练工作。
  据了解,《规定》从新兵训练、管理、执勤、教育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新兵下队后“由谁带,怎么带,分几个阶段带”的问题。
  针对新兵下队后多人带班,可能引发的带兵混乱等问题,《规定》指出新兵下队统一编班进行下队适应训练,各中队应指派两名骨干担任新兵班的正、副班长,其余战士一律不得参与新兵训练管理,特殊情况须经中队主官批准。

  针对新兵思想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等问题,《规定》指出要完善新兵保障体系,大力开展以情带兵活动。通过适时组织带兵骨干或新兵座谈,积极开展干部与新兵、老兵与新兵、部队与新兵家庭互动等活动,确保新兵思想顾虑及时消除,切身利益有效保障,发生问题高效处理,发现伤病快速医治。

  针对新兵执勤经验不足,易造成伤亡等问题,《规定》指出新兵下队后,前2个月不参加灭火救援战斗,前6个月不担任救援水枪手及一线执勤岗位。新兵下队后重点强化新兵理论常识、辖区水源道路、器材装备操作、伤病预防、作战安全、训练和作战基本技能和习惯养成等科目训练。

  针对新兵初下队体能业务基础差,训练不科学可能引发的伤病多,效能低下等问题,《规定》指出新兵下队训练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时间为2个月,分别为适应训练,熟悉训练和提高训练。训练内容由支队统一下发,各单位结合实际遵照执行,支队适时组织考核。各单位应针对下队新兵特点科学施训,按先理论后实践,先讲解后操作,先基础训练后专业训练,循序渐进开展训练,训练前准备活动和训练后放松活动应统一组织实施。

   针对新兵利益易受侵害等问题,《规定》指出各单位要逐级签订《新兵管理教育责任状》,强化刚性问责。
  《规定》的出台,填补了以往新兵管理制度的空白,对保持部队稳定,提高部队正规化管理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郑恩赐)
 
[责任编辑:青青]
分享到:
资讯 区域 市州 读报 宠物 观点 科技 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