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锋区国土资源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绿色健康发展的战略决策,坚持以环保优先、生态立区为目标,配合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在全区范围内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与所有持证矿山签定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按《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按面积、开采标高、开采方式等逐年收取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二是制定了《开展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并深入矿山企业重点宣传环保重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形成了环境保护宣传的强大声势,做到了上下互动、氛围浓厚,为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严格要求生产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关闭矿山全面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通过向上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资金,力争将因历史原因遗留的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积极组织人员配合安环部门对严重破坏污染环境或整治不力、生产设施不达标、乱堆乱放废石矿渣等固体废弃物、破碎加工矿石产生粉尘污染、破坏压占林地植被以及证照等手续不全的非煤矿山实施停产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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