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从广安区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社会兜底保障作用,今年8月,广安区设立500万元特别救助专项资金,灵活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别扶持,全力夯实脱贫兜底保障防线,确保贫困户稳定实现两不愁目标。截至目前,共有115名特困户领到了特别救助专项资金。
一是锁定救助范围。对遭遇突发灾难、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现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进行临时性特别救助,解决因灾因病致贫问题。
二是明确救助标准和方式。坚持从维持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求出发,根据特困家庭困难程度、致困原因和解困期限等情况合理确定特别救助标准。特别救助原则上一年救助一次,对困难程度特别深、情况极为特殊的贫困家庭,经按相关程序认定后可进行灵活救助,确保特困家庭正常生产生活。
三是严格救助程序。严格按照申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公开、审核审批程序进行,村(居)委会根据特困家庭申请,对申请人家庭经济情况、人口状况、致困原因、困难程度进行详细调查,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张榜公示,报乡镇审批后,对特困家庭进行特别救助,确保帮扶救助过程规范化。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按照“一窗受理、协同办理”原则,各地统一设立特别救助窗口,制定统一工作流程,建立有效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建立民政牵头,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多部门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对特别救助工作进行巡视检查,设立特别救助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救助资金安全,真正惠及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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