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养老保险生存验证工作。积极运用省级养老保险领取资格认证协查平台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开展上门认证的方式为特殊困难群体养老保险进行生存验证。
(2)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工作。将重度残疾人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纳入养老保险体系,解决弱势群体养老难的问题。截止目前,政府为特困人群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123人,代缴金额21万余元。
(3)做好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业务经办,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参保居民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截止目前,共为19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参保人员进行大病保险赔付,赔付金额共427443.67元,个人 赔付额为25万元。
(4)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坚持“统筹就业与扶持困难群体就业”并重的方针,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解决城镇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953个,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13052787元,帮助953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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