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全省的粮油大市,特别是在2012年,全市粮食产量居全省第二,油料产量居全省第一。2013年,我市还将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巩固我市的粮油大市地位。粮食生产,农贸先行。今年,我市赶早制定出台了2013年“红盾春耕护农”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以农资商品批发集散地和城郊结合部以及乡镇农资商品经营门店作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管住、管好农资商品经营源头,让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农资商品,确保今年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本次执法行动将重点严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严查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经营和不具备资格经营以及假冒伪造或者买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或者产品登记证、推广许可证等行为。严把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关,将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户验照工作,加强对农资商品经营主体资格的审验,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行为。
严查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全、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商品。严格落实农资商品监管制度。进一步督促农资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种子留样备查”、“经营主体预先赔付”等一系列制度。
严查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行为。严查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农资商品。加大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力度,适时开展对肥料、种子、农药、农膜等重点品种质量定向监测。及时将化肥质量监测结果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发布消费警示,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对不合格农资商品迅速组织立案查处,同时积极实施不合格农资下架、退市制度,坚决把不合格的农资商品清除市场。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和涉农维权联络站点的作用,及时受理解决农资商品投诉案件。
严查利用各种广告,对农资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结合开展农村文明集贸市场、诚信市场的创建活动,积极指导农资经营者开展农资商品诚信经营创建活动。
严查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准。继续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对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经营主体给予扶持,鼓励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引导农资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履行质量 ,提高优质农资商品市场占有率,鼓励更多的农资经营者争做诚信经营的模范。
热2024-05-09
热2024-04-26
热2023-11-02
热2023-08-25
热2023-07-14
热2023-04-29
热2023-04-29
热2023-04-04
热2023-04-02
热2023-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