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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设立政府质量奖

2015-10-20 22:01  市质监局

  近日,市政府出台《达州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设立了市政府质量奖,下设企业(组织)奖和个人奖。企业(组织)奖涵盖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和产业质量领域,授予我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对我市质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公共服务组织。个人奖授予我市在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市政府质量奖每两年评审奖励1次,每次评选企业(组织)奖3—5家;个人奖不超过3名。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并奖励人民币20万元;获市政府质量奖的个人,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2万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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