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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明胶事件查实严处12官员 取缔非法生产摊点

2012-08-02 22:52  来源: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北省政府纠风办获悉,针对已查实的衡水市阜城县“明胶问题”(此前媒体报道的阜城有毒明胶事件),这个省 监察厅责成衡水市及阜城县纪检监察机关对12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经审议并报当地党委政府批准,给予阜城县王集乡原人大主席宋江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古城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彦禄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分别给予阜城县质监局陈金虎、门建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陈金虎的执法队队长、门建营的稽查股股长职务;给予阜城县质监局副局长息会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给予阜城县副县长韩耕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阜城县古城镇原镇长蒋俊浩党内警告处分;对阜城县质监局局长刘向珍进行诫勉谈话;给予阜城县质监局执法队工作人员韩海胜、刘保松、赵红梅调离执法工作岗位处理;责令阜城县常务副县长刘田广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阜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保护局作出深刻检查。 

  4月15日,媒体曝光阜城县学洋明胶蛋白厂以工业明胶冒充医药明胶销售问题后,河北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会同衡水市及阜城县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迅速跟进开展问责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从调查情况看,阜城县政府及县质监局、古城镇政府对明胶问题虽多次进行治理,但由于组织不到位、力度不够、措施不硬,致使阜城县明胶摊点散滥乱和反弹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导致了学洋明胶蛋白厂违法问题的发生,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了河北的发展形象。 

  河北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责令衡水市及阜城县加强对明胶生产的管理,坚决查处和彻底取缔非法明胶生产摊点,进一步规范明胶生产销售行为。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主动排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苗头,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营造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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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囊铬超标 浙江6官员被立案侦查 

  新华社电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7月31日发布消息,绍兴市、新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昌县铬超标胶囊事件中的6名渎职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立案侦查。  

  这6名犯罪嫌疑人是:绍兴市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注册处处长陆家东、新昌县药监局局长梁永华、副局长张柏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科副科长陈良忠、吕丹、药品医疗器械稽查科科长陈树声。检察机关对他们均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此案也是 人民检察院重点督办的铬超标胶囊案件之一。 

  检察机关初步查明,陆家东等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药品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怠于履行日常监管职责,致使新昌县多家胶囊企业违法违规生产铬超标问题胶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佟晓群)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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