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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用水价拟上调0.42或0.45元每吨

2012-12-06 16:02  来源:荆楚网
  5日记者从武汉市物价局获悉,中心城区水价调整改革听证会将于本月21日召开,届时会有两套水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居民用水价格拟由现行的1.1元每立方米(不含污水处理费)调整为1.52元或1.55元。 

  目前,武汉市用水分为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5类,此次调整改革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关于简化水价分类和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的要求,拟将这5类合并为居民生活、非居民生活及特种用水3类,实行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同价。 

  两套方案的区别在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同。方案一拟将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10元调整到1.52元,方案二调整到1.55元。两套方案均将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归类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同价,价格分别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0元、1.65元、2.35元统一调整到2.35元,桑拿洗浴、洗车等特种用水价格拟由现行的每立方米4.8元调整到9.00元。价格人士称,无论届时采用方案一或方案二,武汉市居民用水的最终到户价格将超过2.3元。 

  武汉市上次水价调整是在2006年,居民用水分3级计费:第一级为户月用水量25立方米以内,供水价格1.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元/立方米,到户价格为1.9元/立方米;第二级为户月用水量25至33立方米,第三级为户月用水量超过33立方米。武汉市物价局表示,此次调整后仍实行阶梯水价,每档标准不变,第一档按照每人每月6.25吨(四口之家每月25吨)的用水量来设计,武汉市97%的家庭用水量在首档内。 

  为确保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用水消费不受影响,方案还将继续采取配套补助措施,原则上调多少补多少。 

  据悉,我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居民用水价格最高的是天津,为3.5元/吨,其次是北京、石家庄,分别为2.96元/吨和2.83/吨,上海、杭州、广州分别为1.63元、1.35元和1.98元。调整后,武汉市民用水价格在36个城市中排名将为26或30。 

  本次听证会20位听证参加人已经由相关部门和组织推荐产生。 

  20位听证参加人名单 

  消费者9人:王贵香、李鸣辉、王晓珍、杜芳、胡全志、陶文利、芦国胜、孙建云、张淑静;经营者2人:龚必安、段卫锋;其他利益相关方2人:黄淑文、曾红顺;专家学者2人:杨开、余玉苗;人大代表1人:张桂霞;政协委员1人:刘定汉;政府相关部门3人:王芳、李丽芳、李超。 (楚天都市报记者郭姗姗 通讯员张水清)

(责任编辑:韩肖)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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