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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飞:不要妖魔化学术期刊

2013-02-08 18:40  川北在线编辑部

   在消费时代的文化语境中,种种学术乱象惹人关注。其中,学术期刊更是居于风口浪尖之上,屡屡成为被质疑、被抨击的对象。比如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学术期刊的编辑权力以及公信力等问题都曾成为舆论之热议。凡此种种,隐含着一种“妖魔化”倾向,即认为学术期刊是导致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创新能力缺乏等相关问题的罪魁祸首。事实上,这种认知的谬误在于:把不应由学术期刊承担的责任归咎于学术期刊,把本为极个别学术期刊的不良行为扩大为整个学术期刊界的整体行为。这既无益于去除学术之弊,亦无助于学术文化之建设。换言之,只有“去妖魔化”,恢复学术期刊的本来面貌和真实地位,才有可能整理荆棘丛生的学术乱象,营造生态和谐的学术氛围。

  学术期刊绝非孤立的存在,而是一种功能性的存在。一方面,在国家文化的整体构建中,它承担着无可替代的重要功能。它不仅是一个国家文化创新能力的表征,凝聚着全体理论工作者、期刊编辑团队的思想与智慧,而且担负着弘扬学术传统、培育科学人才的重任和使命,创造性、科学性、严肃性、公正性,是其理应坚守的品格。另一方面,在学术生产机制的整体结构中,学术期刊是其中最核心的部分。但它的价值并不因其自身而显现,而是取决于它与其他结构之间紧密相连的关系。这些其他结构包括:作为作者和读者的理论工作者群体,以期刊作为考量标准的各类项目规划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以及测评学术期刊影响力的学术评价中心等。可以说,学术期刊只是国内外学术资讯的集散地,只是沟通学人与学术界、中国与世界的桥梁,归根结底,是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术建设的传播媒介和物质载体。若将学术之弊完全归咎于学术期刊,无异于将社会问题归咎于揭露社会问题的电视媒体,这种简单化、机械化的认识是无论如何难以接受的。

  当然,正因为学术期刊在学术生成机制中处于核心地位,所以,它必然成为维系学术产品生产、传播和接受的关键环节,成为各种关系中的权力重心。对于学术评价中心而言,他们须通过对学术期刊进行质量评估、分析和级别认定,来实现对学术成果的质量认定,对众多期刊的规范、激励和管理;对于各类项目规划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而言,他们需依赖于分级后的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来判断和评价研究者所达到的学术水平,以此作为研究者职称评聘、项目评审、奖项考核的科学依据;而对于学术主体的研究者(比如教授、研究员、博士生、硕士生等)而言,他们需借助于学术期刊来发表研究成果,建立学术影响:这些关系使得学术期刊(尤其是核心期刊)集权力于一身。当国家和学术机构缺乏长远规划,而过分追求成果数量,过快追求学术产出;当研究者缺乏学术信仰,而听命于生活重负和名利诱惑;当学术期刊权力过分集中,而缺乏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那么学风浮躁、学术腐败等也就不可避免。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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