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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财政三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13-10-30 18: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广安市努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和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民营经济。建立完善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财税政策宣传力度,便于民营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有关信息。发挥财政部门会计管理职能,组织面向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营改增”试点,为民营企业减轻税负。

  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壮大民营经济。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多方筹措资金,破解民营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分别设立市级工业、商贸、金融、文化、旅游等专项资金,将民营经济和服务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财政奖励、贴息、补助等途径,帮助民营企业破解融资难题。从2013年起建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本级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小微企业创办、人才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的补助奖励。安排500万元专项支持、奖励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促进工业投资快速增长。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工业企业结对帮扶稳增长活动。

  三是支持创业就业,繁荣民营经济。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创业、支持科技人员以技创业、引导广大农民转产创业、扶持下岗职工自强创业。认真落实妇女创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帮助有创业意愿的群众破解资金难题。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通过政策、资金、服务等手段,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协同监察、物价、工商等部门、全面清理收费项目,优化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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