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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生态建设资金管理突出“三抓”

2013-11-06 0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南江县不断强化生态建设资金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切实促进生态建设。

  一抓资金管理创新。在资金管理上推行“三专一直”(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直接支付)管理办法;在资金审批上坚持“四不拨付”(未按规定实行财政评审和政府采购的项目不拨付、未完成项目建设进度的不拨付、不符合项目财务管理规定的不拨付、项目竣工未验收的不拨付);在资金结算上严把“七关”(规划设计、环境评价、投资评审、招投标、竣工验收、决算审计、部门审查)。

  二抓资金整合使用。成立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公室,坚持“用途不变、渠道不乱、打捆拼合、各负其责”的项目资金整合原则,完善了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制度,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渠江流域治理、水土保持、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实行打捆安排。全县整合用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近6亿元,充分发挥了资金聚集效应。

  三抓资金监管。制定了《南江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财政监督检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财政检查、审计监督、绩效评价“五位一体”的项目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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