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公务卡用卡标准。公务卡一律采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为“628”开头的银联标准卡。对于之前已经核发、未采用专用代码的公务卡进行清理和登记,并在有效期满后及时做好银联标准公务卡的换卡工作。
二是规范公务卡发卡程序。预算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报财政部门备案。公务卡原则上一人一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代理银行申办,严禁为非预算单位人员办理公务卡。
三是大力推广使用公务卡。在办理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等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需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刷卡支付,减少现金使用。
四是加强公务卡支持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管理。不断优化和完善公务卡支持系统,提高公务卡支持系统运行速度和稳定性;在制度和技术上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公务卡信息安全,严禁对外提供或泄漏与公务卡持卡人和公务支出有关的各种信息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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