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所有乡镇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合理设置岗位职能,开设“单位零余额账户”(基本账户),在“大平台”上实现直接或授权支付,并以直接支付为主。
二是对村组实行“村财乡管”的管理模式。分村组建账独立核算、分村组开设基本账户或专户,建立村组支出四级审批制度(村组清廉委员会审批、村组书记或主任审批、乡镇财政所审批、乡镇领导审批),确保村级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三是加强乡镇自有资金管理。采用全面清理自有资金、建立台账,预算单位纸质和电子申报,县财政业务部门审核的管理模式。在杜绝预算单位项目资金挤占、挪用、超支现象发生及减少资金浪费等方面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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