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一标准。依据“有种有补、无种无补”、“多种多补、少种少补”和“谁种粮补贴谁”等原则,与县国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核实粮食直补面积,使补贴面积和实际种植面积一致,并制定全县补贴资金分配方案。
二是规范操作。乡镇组织工作人员进村社监督指导对种粮农民直补的登记工作,并对农户种粮面积、享受补贴标准以及补贴金额等内容张榜公示;乡镇财政所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入户登记结果,录入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将系统卸出数据交县农牧业局、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将资金转拨到信用联社,信用联社根据县财政局提供的补贴资金分配到户方案及打卡加密数据,直接存入农户“一折(卡)通”账户;乡镇利用广播、电视等载体,及时通知农户凭有效证件和“一折(卡)通” 凭证领取。
三是强化监督。县财政、农业、将会同县监察部门加强粮食补贴兑付工作的专项督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的,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
热2024-06-09
热2024-05-31
热2024-05-31
热2024-05-29
热2024-05-26
热2024-05-24
热2024-05-20
热2024-05-19
热2024-05-08
热2024-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