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强化扶贫项目群众自筹资金管理,坚持做到申、筹、支、管一条线,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项目申报。统一制定扶贫项目申报表,并将项目村筹资情况、收支预算等连同村民委员会表决结果,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是合理分配任务。项目村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的规定负责向受益群众合理分配出资任务,并在缴纳自筹资金时由村民委员会开具《四川省农民筹资专用票据》。
三是强化统筹安排。自筹资金纳入乡镇财政收支管理,实行专户储存,做到专款专用、科学安排,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四是严格逗硬监督。县财政和扶贫移民部门对自筹资金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同时积极配合审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审计。